近年来随着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改善、维权意识的提高,农民群众对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投诉饮用水不合格的事件不断增加。虽然我市水资源丰富,但农村水体污染情况不容乐观。水质差、制水设施简陋、制水工艺落后、管理机制不健全、制水人员意识淡漠等原因,导致我市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偏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得不到有效保障。加强农村饮用水卫生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在当前特别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我们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饮水安全宣传,加大对《水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卫生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饮水安全意识和卫生意识,营造良好环境。逐步形成全社会保护水源、爱护水源、重视饮水卫生的浓厚氛围,提高社会公众安全饮水意识。
二是搞好规划,防治结合。卫生、环保等部门深入调研,摸清饮用水源地分布、水源构成、水质状况以及水源地周围的排污情况,做好饮用水源防治和供水规划。采取有力措施,依法整治、关闭危及饮水安全的高水耗、高污染企业。实行企业准入机制,严格控制污染项目,限制农药、化肥使用量,严禁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堆放垃圾和有害物品以及任何污染水源活动发生,加快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并正常运转,确保群众喝上安全水、卫生水和放心水。
三是增加投入,严格管理。一是各供水单位加强制水设备硬件的投入,淘汰老旧的设备,制水企业要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制水过程管理,改进制水工艺。每个供水点必须限期配齐消毒设备并落实消毒措施,购买水质快速检测仪器,配备专(兼)职检验人员随时进行动态检测;二是政府增加水质检测经费投入,形成政府投资为主,群众自筹为辅,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水质检测部门增添监测设备,增加监测面和监测次数,力争水质监测覆盖所有供水点、每个点每月至少检测1次,以动态反映水质变化情况。
四是强化责任,加强监管。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执法力度,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卫生、环保等部门对项目申报、选址、建设及项目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监管,并督促企业增添设施设备,完善制水工艺和流程,强化消毒措施,确保规范操作和运行管理,提高水质,确保水质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