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任:陈 勇
副主任:李芸丽
主要职责:对国家宪法、法律及省上的重要法规实施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等方面情况进行调查、视察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实行民主监督;对工会、青少年、妇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与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监察局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对口协商;与县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人民团体沟通情况,反映社情民意;通过各种形式为委员知情出力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完成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会和主席、副主席交办的任务,向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