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网是农村的重要基础设施,农村供电对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至关重要。据调查了解,尽管近年来农村电网实施了改造,但是由于资金投入有限,电网改造不彻底,再加上经济快速发展,农村用电量大幅增加,用电矛盾突出,普遍存在低电压台区较多,变压器容量小且分布不均衡,线改任务仍然较重,安全供电清障难度大,农村用电人员缺乏安全用电常识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生活,群众反映强烈。为此,我们建议:
一、加强规划,完善机制。一是科学规划。加强农村居民用电情况调研,摸清情况,在全面分析的前提下,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规划。二是加强考核。将低电压台区改造纳入全市(县)民生工程,分区域逐步实施,加强日常考核督促,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储备、全力改造。一是加大项目储备力度。供电公司应建立专门班子,对储备库项目进行认真梳理,按轻重缓急顺序排序,遇上特殊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确保群众用电。同时,加大对上沟通衔接力度,对己争取的项目尽快早日实施,早日解决农村低电压问题。二是加大线网改造力度。对拟改造的项目要有超前意识,至少要按10至20年的负荷发展标准设计要求;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用足用活扶持政策,对残旧线路进行改造,从根本上改善电网设施状况,稳步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增加农村配电点建设,缩短供电半径,或将变压器扩容,消除部分村、户电压不足现象。三是加大线路安全监管。国土局、乡镇等参与,划清农村宅基地范围,明确建房区域,方便供电部门供用电管理;同时,林业部门在征求供电部门意见前提下,制定电力线路走廊下禁止种植林木区域红线图,对线路下树木清帐,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赔偿标准,杜绝村民漫天要价,合理引导村民利益诉求。
三、强化宣传,安全用电。一是加强用电安全知识宣传。供电公司要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开展知识讲座,以及在电杆、铁塔上喷涂电力安全警视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用电安全知识;同时,结合宣传用电安全知识,针对部分群众对电力部门各类收费不清楚的情况,及时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二是加强安全用电监管。安监部门要深入农村,加强对用电安全的督促检查,并动员安装漏电保护器,确保最大限度地消除农村用电安全隐患。三是严打盗窃电力设备行为。公安、司法、供电、宣传等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大力宣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规,进一步提高民众依法用电和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公安部门和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废品收购站监控,严打销脏盗窃电力设施的不法行为。
四、加强服务,便民利民。针对目前农村留守居民中大多数为妇女、儿童、老人的现状,电力公司要加大便民服务力度,构建乡、村、组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农村电费收缴人员作用,将农村居民家中的一般性的如线路坏损,灯泡、保险丝更换等日常维护,纳入便民服务内容,切实做到便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