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2月,我受南充地委、地革委和武胜县委、县革委的委派,不畏艰险,告辞亲人,离开家乡,去到条件艰苦、任务繁重的华蓥山背脊岭煤矿负责建矿工作,使瘫痪已久的背脊岭煤矿建成投产;随后主管工交工作,负责建县氮肥厂,使氮肥厂建成投产;接着去到边远艰苦的凉山州甘洛县,主持南充地区大桥磷矿建矿工作,为发展工业,支援农业,扶持少数民族边远地区做出了贡献。回忆我负责建设南充地区大桥磷矿八年的经历,有经验和也有教训。
初起风波 磷矿更名
1976年,赵紫阳同志在四川任省委书记时,狠抓农业产业,促进农业大干快上。南充地区是产粮大区,发展农业生产,是第一要务。农业八字宪法“水、肥、土、种、密、保、工、管”,把肥料列入仅次于水利的重要位置,农谚“粮食是枝花,全靠肥当家”。这说明了肥料的重要性,就是说没有充足的肥料,生产是上不去的。因此,南充地区把肥料的生产摆在议事日程。地区领导通过各种关系了解到凉山州甘洛县大桥乡有一个C级磷矿资源尚未开采,便想办法通过省有关部门与凉山州甘洛县领导联系,经过协商,甘洛县将矿藏资源无偿送给南充地区开采。紫阳同志得知此事,表扬过南充地区狠抓粮食生产决心很大,抽出人力、财力、物力到凉山开磷矿。这就更加激励了地区领导开矿的积极性。于是地区很快在地级机关及地区所辖的南充、武胜、岳池、广安、西充、蓬安等县抽调30多名干部职工,组成建矿筹备工作班子,由武胜县委组织部干部颜泽贵领队去到甘洛县大桥乡,立即开展建矿筹备工作。矿藏位于汉源县乌斯河对岸、凉山州甘洛县大桥乡境内,距大桥乡政府只有两公里左右,大渡河上巫婆沟半山上。环境艰险,悬崖峭壁,没有道路可走,建矿条件很差,困难很大。开始乡政府领导非常支持,筹备工作组就住在乡政府。工作组干部、工人团结一心,克服困难,自己动手,在大渡河边就地购买木料搭建工棚,解决办公、住宿问题。此时,南充地区正式行文成立磷矿机构,定名为“南充地区乌斯河磷矿”,抄送有关部门。甘洛县大桥乡党委书记吱哈(彝族)见此文后,非常气愤地说:“他们汉族仍然歧视我们少数民族,在我们地区建矿取汉族地区汉源县乌斯河为名”。从此以后,对我们不支持,给工作的开展造成很大困难。眼看工作难于开展,有被赶走的迹象。这时地区领导派工业局两位局长来到武胜县动员我去乌斯河磷矿主持全面工作。当时,我对文化大革命派性的后遗症看得很重,心想若留在本县日后工作可能产生很多干扰,若没有关系,换个环境避免干扰,对工作有利,我就同意去磷矿工作。地区很快发了通知,委任我任磷矿党委书记兼矿长。我于1977年3月风尘扑扑,离开家乡,来到磷矿,在了解工作开展情况时,大家异口同声地说:“初来时乡政府领导热情接待,工作上积极支持配合,工作开展得非常顺利,不知什么原因,现在突然大变,不仅不支持不配合,甚至责难,有赶走我们的迹象。”当时,我认为问题非常严重,马上决定组织一些干部分头去乡、社干部中了解情况,做疏通工作,很快我们在乡党委副书记(汉族)得知,出现问题的症结所在,他非常关切地说:“吱哈书记看到你们成立乌斯河磷矿一文后很不高兴地说:在少数民族地方建矿,取汉族地方为名,歧视少数民族……”因此情况大变,从积极支持,一下变为责难。原因找到后,我立即返回南充向地区领导汇报,并建议更名为“南充地区大桥磷矿”,地区领导同意我的建议,并立即行文,抄送凉山州、甘洛县、大桥乡。文件由我带回,亲自送去大桥乡政府,并表示歉意。吱哈书记看后非常高兴,我们相互谈得很融洽,平息了初起的风波,日后工作也十分顺利,大桥乡领导给予了诸多方便和支持。
关系改善 进展神速
问题解决后,关系得到改善,彝汉之间亲密无间,为建设磷矿创造了有利条件。地区领导对建矿提出要求:“要以最快的速度,最省的投资建成投产”。但摆在我们面前仍然困难重重,矿址在荒山上,面临大渡河。这段河滩多水急,满河飘木,不能行船,没有道路可走,唯一一条去路是成昆铁路大桥人行道,也只能到达大桥乡政府。我们认为要开展工作,首先应该征用土地,在大渡河上建一索桥解决行人过河,同时架设索道运送上吨重的器材设备,否则无法开展工作。我们根据这一作战方案,先征用土地,由于关系的改善,在征地上,乡政府给予了大力支持,完全按照我们的需要,按照国家征用土地有关政策规定办事,没有一点任何附加条件,很快办理了征地的一切手续。我们本着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以最快的速度,最省的投资,修路架桥,架设运输索道,所有房屋均就地取材,用土石干打垒建成,完全符合快省的要求。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快上工人,特别是技术工种,同时解决生产用电。地区从华云铁厂调来六十多名老工人,从各县又招收几十名知识青年和职工子女。我们就在知识青年中,选送一批去绵竹清平磷矿培训我们矿自己的技术人才。但还有一个最大难题是生产用电,原计划从苏雄架设一条几十公里输电专线,但沿途都是大山,还要跨越成昆铁路,跨越大渡河,不仅时间长而且工作量大、困难大、投资大,在这一筹莫展的时刻,我们看到离矿井1公里处巫婆沟有一股大水流下,据当地老百姓反映这股水常年不断,我们就产生了自己办电站的设想。我们对此是外行,是否可行,无法定夺,于是我回到武胜县求援,在县水电局局长毛熙东同志的帮助下,请来县水电局工程技术干部龙兴述同志就地察看,龙认为利用山水建小电站完全可行,利用高落差水位扎坝,沿山修渠引水发电。随即龙兴述同志带着两位测量人员,不辞辛劳,连日测量设计绘图,报经地区批准,仅花70多万元,不到一年时间建成500万千瓦小电站,使我们的生产生活用电得以解决,我们还送给该地二十多户社员生活用电作为回报。此作法进一步增进了民族团结,这一系列工作为矿井建设启动和加快进度铺平了道路。
违背科学 建矿夭折
在各项准备就绪和条件成熟下,立即启动矿井建设,这时问题再次出现。矿井设计主巷200米,风井70米见矿,可是主巷打去230米、风井90米均未见矿。据岩层分析再打100米也很难见矿,我们就当机立断,暂停主井,集中精力攻打风井。为了早些见矿,我们决定不走平巷,向上直打,9米处见矿。为了探明矿石厚度,品位高低,就跟矿前进,仅走3米矿石尖灭。在这严峻的情况下,为探明矿源,我们采取沿山随矿走,那里有矿向那里走,其结果矿源构造复杂,原薄不均,更为严重的是品位变化很大,绝大部分品位太低,不能使用,即使能使用的矿石也太少,没有开采价值。在此情况下,我们走访了原地质勘测队,我们介绍井下矿源情况,实际上他们早有技术人员来矿掌握了现实情况。他们的答复是:勘测和生产有出入是难免的,这个矿可以开采的定论是根据沿山露头矿石每距200米挖一探槽取样化验得出的结论,因矿源露头,没有深部钻探,因为当时“四人帮”横行,反对繁琐哲学,主张既然矿已露头,明显见矿,就不用钻探。谁知深部变化,况且条件也不许可打钻,前面是大渡河,后面是大山,无法进行钻探,即是经过钻探,有时也有变化。并开玩笑地说:“要绝对准确,只有穿山镜,但现在还没有发明……”。眼看这个矿没有开采价值,无法进行开采的情况下,我带着井巷生产情况,几十个样品化验品位,以及原勘测队介绍的情况,口头向地区领导作了汇报。大量事实证明,没有开采价值,应当即立断,作出决定。地区部分领导非常重视,认为应该立即研究处理,上不去就该下,免得造成更大损失。但是原来主张上的这部分领导认为有损脸面,坚持大矿上不去,小矿也要坚持办下去,坚决不放弃建矿。这样也迎合了矿里多子女职工的附和解决子女就业,带着个人私心杂念极力支持,是上是下形成两种态度,日益对立,不顾国家利益,甚至诬我怕艰苦、想当逃兵,置事实于不顾。在没有解决办法的情况下,我向地区写了书面报告,一来如实说明没有开采价值的依据和实际情况,供领导决策参考;二来上下由领导决策,分清责任;三是必须如数按时拨给生产生活费用。就这样争争吵吵打打停停,又拖了三年多之久,浪费大量人力、财力。地区拿不出钱来,井下情况又无好转,实在办不下去了,才叫移交给当地凉山州接办。但对交接条件产生分歧,又拖了一年多才达成协议,磷矿物资财产无偿全部交给凉山州接管,其人员本着去留自愿,双方无条件接收安排。移交时,整个建矿工作近200人,历时八年,耗资500余万元,造成人力、物力巨大损失。凉山州接管后一天也未生产,只有人行索桥,水电站至今仍发挥应有的作用。以我个人之所见,凉山建矿应吸取的教训有:一是没有按科学态度办事,盲目性很大。如果按科学态度办事,这个矿不会盲目上。二是不实事求是,带着个人情绪处理问题。如果对待问题克服个人主义情绪,至少可以提前四年下马,少受人力、物力的损失。总之,建设南充地区大桥磷矿的经验教训值得我们借鉴。
陈敏,男,汉族,生于1929年3月,武胜县龙女镇人,大专文化程度。1948年3月,参加中共地下党领导的外围组织“励志社”,从事革命工作。1950年2月参加工作,1954年1月加入共产党。1950年2月至1990年12月,先后担任武胜县人民政府财政科会计、县人民银行农金股长、烈面营业所主任、县财政科副科长、粮食局局长、副县长、华蓥山背脊岭煤矿党总支书记,南充地区大桥磷矿党委书记兼矿长,线路检测中心主席、党组书记,县政协正县级调研员等职务。多次当选为县人民代表和中共武胜县委第四、五届委员。1990年12月退休。退休后享受正县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