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全国正式开展土地改革运动(简称土改)。武胜县土地改革运动于1951年5月正式开始,1952年9月全面结束。
一、土改前期准备工作
(一)建立和巩固新政权
1950年1月11—12日,中共武胜县委、县人民政府相继成立,立即开展接收国民党旧政权、建立新政权的工作。审查留用一部分县、乡伪职人员,招收青年学生、社会知识青年40名,经过短期培训分配到县级各部门、各区,指导督促留用的旧乡、保人员催收1949年公粮和征收军用物资,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发动群众,组织农民协会,发现和培养积极分子。县委集中开办了两期农协会委员培训班。第一期3月1日开始14日结束,第二期3月16日开始29日结束,共计418人(贫农358人,中农26人,雇农34人)。两次农协会委员培训,清洗伪保长、乡公所干事、国民党员共7人,为建立新的基层政权打下了基础。
武胜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后,川北军区及时派范修本营长、那生教导员带领一营的连、排长改编武胜县起义的原县警察大队,成立县大队共三个中队,解登峰兼任大队政委,范修本任大队长,起义的原警察队长青步云任副大队长,那生任教导员。县大队除县城留一个中队外,沿口、烈面各派去一个中队,协助区、乡征粮、剿匪和发动群众,组织农会,建立民兵自卫队。到6月,1949年公粮征收工作结束时,各乡保都建立起农会和自卫队组织,入会会员40000多人,自卫队队员3000多人。7月初,又招收青年知识分子、青年农民积极分子共50人,集中培训后,分配到各区开展1950年征粮工作,进一步发展农会和自卫队。10月份,征粮工作基本结束时,各乡、保农会、自卫队组织已具备一定实力。为平稳实现“印换手,枪换肩”,县政府举办乡、保长集训班,教育和审查他们的历史。经过审查,对一批罪恶、民愤大的乡、保长立即抓捕关押;对罪恶、民愤不大的又愿意改过自新的经过教育放回去让农会、自卫队监督管制;对有一技之长,无罪迹,愿意为人民政府办事的,仍然留用。与此同时将保、甲一律改称村和村民小组,正式成立乡人民政府、乡农民协会、乡自卫队,设乡农会主席、乡长、自卫队长、文书、妇女主任各一人,村设农会主席、村长、文书、妇代组长各一人,正式接管乡、村政权,由县人民政府颁发正方形乡政府印章一枚,农会条形便章一枚、实现了乡、村政权平稳过渡。
(二)清匪 肃特 反霸
解放时,武胜县直接由国民党特务机关训练派遣、指挥和组织的反革命地下武装有军统特务、伪重庆警察总队专员、保安总队副唐敬生组织指挥的反共保民师的两个团、22个连;复兴乡国民党派遣特务敖富学组织领导的重庆游击师武胜支队,下设大队、中队、分队;走马乡原国民党绵阳警察局长、中统特务刘瑞府,接受遂宁地区伪师长蒋世华、何志远组织领导的人民救命军五支队等反革命地下武装及大、小股土匪。据不完全统计,仅1950年全县发生反革命分子投毒案7件,毒死2人,中毒376人;暗杀案6件,杀死5人,重伤1人;纵火案4件,造成损失达1亿多元(旧币,以下同)。匪情严重的走马、烈面、半边、龙灵、乐善、义和、凤凰、华封、真静、清平、飞龙、石盘、龙女等乡,一夜发生抢案10件以上。走马乡刘瑞府、刘文昭率领其组织的救命军五支队匪徒数百人,先后三次参与遂宁、蓬溪反革命组织攻打蓬南场驻军,打死解放军60余人。在攻打走马乡时幸被解放军哨兵发现,追击中,解放军班长宋启发和战士谢某某牺牲。乐善乡伪警察队长杨振蜀和双星乡伪警察队长、河东剿共清乡联队队长周庆云,两个匪首勾结惯匪蒋良,纠集匪、特300余人,在双星、凤凰、仁和、义和、乐善及岳池余家场、裕民乡等地进行疯狂抢劫,暗杀革命干部,3月在合川叶子溪被解放军打散后,又纠集残匪攻打义和乡政府。
武胜县人民政府根据西南军政委员会、川北区党委、南充地委的指示,开展镇压反革命工作。广泛宣传“首恶必办,协从不问,受蒙蔽无罪,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受奖”的政策,敦促匪、特投诚自新。同时,根据群众举报,及时侦查,进行军事围剿。2月,中心镇伪警察队长、匪首黎守成纠集匪徒40余人在旧县乡甘霖寺集中,准备武装暴乱,县公安局配合县大队进行围剿,当场活捉匪首黎守成和部分匪徒。4月,公安局又协同县大队、区武装队围剿隐藏在乐善场镇准备暴乱的股匪,当场活捉大匪首杨振蜀及匪徒30余人,缴获长短枪50多支,子弹2000多发。据不完全统计,是月,全县共缴获长短枪230多支,子弹25000多发,手榴弹50多枚,土炮两门。县人民政府第一次在中心镇印山公园公共体育场召开公审大会,公开枪决张守先、徐俊、蒋五合、胡辉4名自新后又为匪抢劫,不思悔改的惯匪。县城、各区、乡多次召开公审大会,枪决一批反革命特务头子、惯匪,逮捕一大批罪恶民愤较大的匪、特。全县破获反革命特务组织10多个,消灭土匪40多股,使80%以上的一般匪特在党的政策感召和群众力量的压力下主动到政府坦白自新。
为彻底消除滋生匪患的社会基础,县公安局进行反动党、团和反动会道门登记清理工作。根据敌伪档案记载和群众检举揭发,基本查清和掌握了国民党、青年党、三青团、军统、中统特务组织在武胜县发展状况,成员分布及去向情况。对县境内的三清门、一贯道、同善社、归根门、墨朝门、红灯教等10多个反动会道门组织,坚持“打击惩办少数,教育改造多数,挽救被欺骗群众”的原则,对3名罪恶累累、民愤极大的头子依法判处死刑,对29人分别判处无期和有期徒刑,对罪恶较轻的76人交群众管制,对自觉登记自首的一律免于处分。
(三)减租退押
1950年11月,南充地委派出宣传部长张平及地委、专署各单位抽调的人员,配合武胜县的干部组成减租退押工作团,张平任团长,县委书记解登峰任副团长,各区设分团,各乡成立工作队。12月初,干部到村,根据西南军政委员会颁发的《西南区减租条例》、川北行政公署颁发的《川北区退押实施办法》,开展减租退押工作。全部工作分三步,第一步宣传减租退押政策,结合整顿清理发展农会、自卫队组织;第二步清理登记押佃,按“三、五减,二、五衡”减租办法,具体计算到每户(地主和佃农);第三步组织具体实施,紧密结合镇反,严厉打击地主、反革命分子破坏和顽抗,促使地主减掉应减的田租,退出押佃。各区、乡适时召开公审大会,公开枪决一批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恶霸地主、土匪头子,极大地打击了地主的反革命气焰,迫使其老老实实减租退押。全县一个月内就基本结束减租退押工作。总计退还农民稻谷302159石,折99712470斤,黄金724两,白银4758两,银元76520元,人民币540045580元(旧币、下同)。按当时政策规定,减下的40~50%由农会掌握用于救助贫、雇农,帮助他们解决生活、生产中的困难,兴修水利,兴办公益事业。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共修塘725口,整补旧塘825口,扎河埝226节,开恳荒地763亩。经过减租退押,一方面从经济上初步打击了地主,另一方面让农民从斗争中得到了实惠,受到鼓舞。农民积极投入斗争,要求参加农会和自卫队,农会会员由原来的4万多人发展到89500多人,自卫队由原来的3000多人发展到5000多人,不少乡村还成立了儿童团,协助自卫队白天站岗放哨。各乡、村基干民兵都发了武器、弹药,有效保障乡、村安宁,为土地改革创造了条件。
二、土改运动开展
1951年5月下旬,地委宣传部长张平带领地委工作团的干部来武胜县组织成立武胜县土改工作团,张平任团长,中共武胜县委书记解登峰和岳池县委书记杨明正任副团长。6个区成立分团,中心分团由解登峰兼任团长,万善分团由县委组织部长陈志仁任团长,烈面分团由副县长支厚久任团长,沿口分团由杨明正兼任团长,乐善分团由县长谢志光任团长,飞龙分团由地委党校校长李志民任团长。各乡成立工作组,组长由当时的区级干部担任。总团设河东、河西两个巡回检查组和人民巡回法庭,周仁极任庭长。工作队员共1143人,全县514个村,平均每村有1~2人。工作团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张平作大会报告,宣讲土地改革的重大意义,传达西南军政委员会、川北区党委、行署,南充地委、专署有关土地改革运动的路线和政策规定。张平指出,土改工作路线是“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孤立中、小地主,斗争违法大地主,打击顽固地主,保护工、商业,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鉴于岳池一期土改杀人较多、产生负面影响的教训,会议总结时,县公安局长王山专门在大会上严厉批评杀人思想,明确指出镇压不等于杀人,消灭地主阶级是消灭它的经济基础,不是消灭地主分子肉体,共产党的政策是要使他们在劳动中改造成自食其力的新人,所以在没收地主财产时要留给他们必要的基本生活生产资料,分配土地时分给他们与农民同等的土地,并宣布了抓人、关人、杀人的纪律规定。6月11日工作组分赴各乡,正式开展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土地改革运动。整个运动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宣传动员,整顿组织
由于岳池县一期土改强大影响,整个地主阶级十分恐慌,武胜县最大的地主段汝侯就因恐慌而自杀。据不完全统计,全县运动初期自杀的地主分子有80余人。为正确贯彻党的政策,各分团都召开农民代表会议,集中三天时间学习土地改革的政策、法规,强调关人、杀人都必须经过上级批准,斗争地主不准吊、打或搞其它形式的肉刑、体罚,要坚持说理斗争,控诉违法做到有凭有据,苦主当场揭发,使被斗者无法抵赖;处理也要讲理讲法,分别对待,尽量争取开明中、小地主自报认罚,态度老实、减租退押时赔退较彻底、已无多少余钱剩米的可以只赔不罚。分团会议后,各乡又分别召开贫雇农代表会议、群众大会、地主分子会,详细宣传各项政策法规。动员学校教师、社会知识青年、农民积极分子组织宣传队,运用广播筒、黑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各项政策。工作干部依靠贫、雇农积极分子,深入发动群众收集违法地主的具体材料,了解地主经济状况,做到斗争有凭有据,处罚适当。经过广泛宣传政策,基本上消除了一般地主的恐慌思想,主动向农会自报违法,认罪认罚争取宽大。第一分团在此期间,地主自报认赔认罚达到45000多万元(计稻谷23石折6500斤,银元3000多元,黄金20多两,人民币9千多万元),使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党的政策威力。
结合宣传动员,各住村干部依靠贫、雇农积极分子,对全村在减租退押时划定的阶级成份,按照政策进行审查、清理,进而整顿纯洁农会组织。减租退押时,全县共有农会会员89515人,经过清理整顿查出因划分阶级成分不当而混进农会的地主523人,富农1151人,其他原因混进农会的匪、特196人,袍哥骨干439人,会道门分子及其他1534人,共清洗了3843人。新发展会员34414人,使农会会员达到120086人,贫、雇农占到绝对优势。经过审查清理,全县有地主5345户,富农2009户,中农33322户,贫农38511户,雇农4928户,小土地出租3879户,工商业900户,自由职业者2147户。
(二)反违法斗争,没收、征收
第二阶段工作开始时,各分团对各乡的大、中、小地主及恶霸、顽固分子分类排队,根据已掌握的材料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规划哪些可以谈判解决,哪些小会斗,哪些乡大会斗,哪些全区大会斗。大地主占田500挑以上的由分团掌握。小地主一般只赔不罚,老实守法和减租退押时赔退已较彻底的,也只赔不罚。动员过关地主、开明人士现身劝说,公布顽固地主名单,公布斗争大会日期,敦促顽固分子认罪、认罚。斗争会前作好充分准备,掌握违法地主犯罪事实。斗争会上有人证、物证,受害人当场控诉,使被斗分子无法抵赖,让广大群众受到教育,提高觉悟。反违法斗争,没收、征收工作历时一个月。全县共开三万人左右的斗争大会6次,万人以上的联乡斗争大会75次,一乡或联村斗争会304次,参加斗争会的群众823058人(次)。凡大型斗争会,都有人民巡回法庭人员参加,结合公审判决反革命分子、恶霸、顽固地主分子,判处死刑当场枪决97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34人,判处无期和有期徒刑285人,判处管制的149人,当场释放192人。没收人民币451080万元,黄金485.58两,白银(元宝银锭)4526两,银元60549元,其它实物折合人民币839296.8万元。全县贫、雇农每户可分到19万元。全县过关地主3874户,快过关的282户,占88%,顽固地主92户。工作搞得好的一类村有166个占32%,一般的二类村295个占58%,差的三类村37个占7%,另有街村16个占3%。结合反违法斗争同时没收地主的土地和多余房屋、财产,征收富农多余土地房屋。没收逐户进行,土地只收地契,房屋和其它财产由农会文书逐一登记编号贴签,衣、被等其它小件生活用具,集中农会保管,农具、大件家具封存。征收富农、小土地出租多余土地、房屋谈判解决。庙地、学田、义渡土地、祠堂及其它公地一律收归农会。全县共计没收地主田230431.94亩,土19824.05亩,房屋133703间(瓦房65856间,茅屋67847间),耕牛940头、马三匹、农具26000余件,粮食1580.85石。征收田39239.05亩,土4957.13亩,房屋13961间(瓦房6226间,茅屋7735间)。各乡开展反隐藏、分散财物斗争,公开宣布,地主自报隐藏分散财物可抵交罚款,查出的加倍处罚;农民自报帮助地主隐藏财物的算是受骗上当,只奖不罚。各地查出一批被地主事先分散隐藏的财物,如龙灵乡大地主段寿昌在减租退押时被镇压处决,事后其家人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农会干部帮其隐藏财物,经过教育,全村36个农会干部有34个主动自报帮其隐藏财物656件,折合人民币320多万元。全县共挖出隐藏户4133户,没收财物价值10亿多元。七月末,各地基本结束第二阶段工作。
(三)查田评产,分配土地
八月初,各乡开始全面开展查田评产,分配土地工作。武胜县土地分配政策是按产量,乡平衡调剂,村为基础按人平均分配。全县统一标准是,上等田每挑(4.4挑折合一市亩)产量90斤,中等田80斤,下等田70斤。土,上等(一、二台)三挑折一挑中等田,下等(三、四台)四、五挑折一挑田。各分团召开工作干部、乡干部、村文书参加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有关政策,研究工作方法。会议要求不漏查,不重复,可先分片划界,定片定人,先田后土依次逐块编号登记。会上,传达总团提出的分田分胜利果实的六条工作要求,1、干部大公无私;2、农民团结互让;3、方法民主协商;4、分配公平合理;5、目的有利生产;6、结果大家满意。会后乡工作组先统计出全乡总产量、参加分田的总人口(包括申请下村分田场镇人口),计算出全乡人平应分产量,作出调剂方案,留出一定后备调剂田土。核实调出、调入人口姓名及数量。村首先组建以贫、雇农为核心的土地分配领导小组,负责土地分配工作。具体分配方法是“原耕不动,填平补缺”。新分户包括地主,全家人都要参加分土地会议,根据标准自报分那些田、土,凑足全家人应分得的产量,好孬搭配。然后民主评议出榜公布,反复征求意见三榜定案。房屋、耕牛、农具、家具和衣、被、蚊帐等生活品,由分配领导小组提出初步方案,交农会讨论提出调整意见,最后由分配小组和工作干部共同审核定案,多数分配给贫、雇农,少量分给中农。这步工作一个月内圆满完成。据复兴乡统计,该乡土改前地主人均占地4.8亩,土改后占地0.85亩;富农土改前人均占地1.5亩,土改后占地0.97亩;佃富农土改前人均占地0.39亩,土改后人均占地0.89亩;中农人均占地0.9亩没变;佃中农土改前占地0.06亩,土改后占地0.95亩;贫农土改前人均占地0.29亩,土改后占地0.92亩;雇农土改前人均占地0.085亩,土改后占地0.98亩;小土地出租土改前人均占地2.3亩,土改后占地1.2亩,基本上符合土地改革法的规定。
武胜县土改前后各阶层占地情况统计表
单位:亩
土
改
前
|
项目
阶层
|
地 主
|
富农
|
佃富农
|
中农
|
佃中农
|
贫农
|
雇农
|
小地主出租
|
公、学
祠堂
|
工商业
|
公地
|
其它
|
合计
|
户数
|
5345
|
1709
|
300
|
15137
|
18185
|
38511
|
4928
|
3879
|
|
900
|
|
2147
|
91041
|
人口
|
28793
|
19023
|
2105
|
76617
|
103658
|
171724
|
12229
|
14939
|
|
3191
|
|
6262
|
438561
|
占总人口%
|
6.55
|
4.33
|
0.48
|
17.47
|
23.63
|
39.6
|
2.78
|
3.4
|
|
0.27
|
|
1.42
|
|
田
|
235032
|
22752
|
351
|
78949
|
13820
|
47167
|
991
|
29179
|
11226
|
556
|
|
4991
|
445200
|
土
|
19505
|
2236
|
81
|
4047
|
1088
|
6459
|
262
|
2866
|
1676
|
36
|
|
599
|
38855
|
合计
|
254537
|
24989
|
432
|
82996
|
14908
|
53626
|
1253
|
32046
|
12902
|
592
|
|
590
|
484055
|
人平
|
4.12
|
2.28
|
0.29
|
1.08
|
0.14
|
0.31
|
0.10
|
6.62
|
2.62
|
0.12
|
|
1.2
|
|
占总田土%
|
52.6
|
5.16
|
0.12
|
17.15
|
3.0
|
11.0
|
0.20
|
|
|
|
|
|
|
土
改
后
|
户数
|
5288
|
1655
|
300
|
15430
|
18442
|
39717
|
4901
|
3846
|
9
|
702
|
|
2896
|
92686
|
人口
|
28271
|
10829
|
2148
|
77089
|
105844
|
169928
|
11356
|
14341
|
22
|
2262
|
|
7351
|
429441
|
田
|
24572
|
14745
|
2193
|
86542
|
106789
|
154450
|
13429
|
16174
|
2938
|
1245
|
21247
|
10652
|
454981
|
土
|
2160
|
1360
|
318
|
8184
|
9021
|
17937
|
1387
|
1535
|
204
|
115
|
410
|
5158
|
47784
|
合计
|
26732
|
16105
|
2511
|
94726
|
115802
|
172387
|
14816
|
17709
|
3142
|
1360
|
21657
|
15715
|
502765
|
人平占田土
|
0.94
|
1.48
|
1.16
|
1.21
|
1.9
|
1.01
|
1.3
|
1.24
|
|
0.6
|
|
|
|
9月初,各地转入处理遣留问题,健全村、乡农会和民兵自卫队组织;处理好土地分配后当年的收益分配问题,新分户和原耕户之间互相商量解决,不作统一规定。教育干部群众克服松劲麻痹思想,监督地主、反革命分子、管制分子劳动改造,防止地主反攻倒算;努力搞好生产,积极交清公粮,支援国家建设和抗美援朝。9月13日,全体土改工作干部回县参加总结大会,武胜改革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工作结束。
(四)复查土改和发放土地证
1951年11月,中共武胜县委对全县土地改革工作进行检查,发现一、五两个区176个村中土改遣留问题较多的有22个,占12.5%,二、六两个区落后村的比例较大,工作差的乡有龙女、清平、鸣钟、踏水、半边、三溪、鼓匠、断桥、走马、凤凰、沙溪、义和乡,主要问题是组织不纯。龙女乡农会主席邓某某是袍哥骨干分子、商贩,作风霸道,曾无辜拘押、打骂贫雇农。三村农会主席何某某是国民党员、青帮分子,村长唐某某是国民党28军的书记官,自卫队长当过6年保队付。为此,县委决定及时对土地改革工作展开全面复查,解决遗留问题,严厉打击反革命破坏及地主的反攻倒算,搞好春耕生产。县委书记杨明正(1951年9月6日,解登峰调回地委,25日杨明正接任县委书记)在12月14日县委扩大干部会上,部署全县土地改革复查工作。全县分三期进行,一期8个乡,即一区清平、华封乡,二区半边乡,三区沙溪乡、复兴乡,四区鼓匠乡,五区凤凰乡,六区鸣钟乡,时间从12月16日开始到1952年1月25日结束,共40天。二期开展18个乡,每区3个乡,时间26天。三期9个乡,3月2日开始,月底完成。
土改复查工作中,严格执行政策,对20~23%的落后村,农会组织不纯的结合整顿组织,深入发动群众把反革命分子挖出来;对地主罚款尾欠,依靠贫、雇农骨干分子认真研究,确属罚款过重的可以减免,少量尾欠 可以不追宣布过关;守法地主有余钱也不收,让他们安心生产;对不老实低头认罪的地主分子,坚决斗争对反攻倒算、造谣破坏的严厉打击。农民内部问题,本着团结互让,有利生产协商解决,分田稍多稍少的不抽不补,应分没分的补分,场镇贫民、小商贩要求下村分田的可用预留的土地按当地标准分给。吊庄土地处理,本村的自找对象,协商兑换,外村由农会协助平等兑换。竹、树随地分配,庭院周边竹、树原属贫雇农、中农的仍归原主,属征收、没收的由住户协商分配到户,成片竹林、森林、果园、荒地、河坝归公,由农会登记造册上报乡政府,乡汇总上报县建设科,塘、埝归村、组集体所有。整顿健全民兵自卫队组织,乡成立民兵中队,设队长一人,副队长一人(公安员兼),指导员由农会主席或文书兼,直属区武装部领导;清洗兵痞、流氓、土匪、伪乡丁、保队付等伪职人员,审慎发展新队员,保证民兵队伍纯洁。划定土地、房屋界限,宣布复查结束止,生不再分,死不收回。原有土地契约一律作废,由县人民政府颁发新证。地界按上不勾腰,下不抬头的原则划分;房屋划清东、南、西、北界限,属共墙的写明与谁共墙,道路、通道写明共有,由村文书组织人员,逐户造册登记清楚核对无误,为发土地、房屋管业证作好准备。3月底全县完成复查工作,4月初开始分期、分批发放武胜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房屋管业证,到6月底全部结束。至此,武胜县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严重束缚农业生产发展的枷锁彻底消除,极大地鼓舞广大农民生产热情。1952年,全县农、牧、副、渔、果都获得大丰收,粮食产量创历史新高。
内部肃反运动
张华知
1955年7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开展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运动。1956年1月10日,中共武胜县委根据上级指示,成立“肃反五人领导小组”,组长吴国钧,成员康智盛、苏林、王以能、边依仁。下设办公室,抽调干部13人,领导全县内部肃反运动。
武胜县内部肃反运动从1956年1月开始,1958年8月14日全面结束。整个运动分四批开展,经过摸底准备、小组斗争、专案审查、甄别定案、复查善后处理五个阶段。第一、二批于1955年11月准备,抽调117名干部,进行细致的摸底,排出肃反调查对象141名,占参加运动总人数的8.9%。经过调查研究,滤出肃反清查对象53名,占参加运动总人数的3.17%。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开始集中学习,小组斗争。第一批从1956年6月9日正式开始,7月5日结束,由县、区机关965名干部、员工参加。第二批从7月14日开始,8月9日结束,由县、区机关609名干部、员工参加。第三批中、小学教师肃反。1956年9月组织49名干部摸底,排出肃反调查对象90名(中学32名、小学58名),占参加运动总人数的11.8%。经过调查研究,滤出肃反清查对象11名(中学6名、小学5名),占参加运动总人数的1.36%。在此基础上,1957年2月5日,627名小学教员、38名中学教员、37名工人“以小学教师学习会”名义,在县城开展集中学习,小组斗争。一、二、三批集中学习开始,均由五人小组成员或县、区主要领导作动员报告,讲国际国内形势,敌情动态,典型案例,说明开展内部肃反的目的、意义和必要性,讲“提高警惕,肃清一切特务分子;防止偏差,不要冤枉一个好人”的内部肃反方针及“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折罪,立大功受奖”的肃反政策;最后讲应抱的态度,号召有这样那样问题的人,用真诚老实的态度,交待清楚自己的历史,坦白其隐藏的问题;号召广大群众提高思想觉悟,激发革命热情,增加识别能力,与各种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斗争到底。动员报告后,分小组讨论,人人表态。在小组会上,全县县、区机关、中学、小学有55名肃反对象主动交待了主要问题(机关45名、小学4名、中学6名),有9名肃反对象顽固狡赖,抗拒不交待问题,在群众发动充分,迫切要求斗争时,组织了小组斗争,9名肃反清查对象均被斗垮作了坦白交待。在运动中暴露出的反坏分子和重大反革命嫌疑分子,按中央建立专案审查的指示精神,审定不够立案审查的33名,列为专案审查的41名,经过专案调查、甄别定案工作,定为反革命、坏分子10名(机关7名、中学1名、小学2名),占参加运动总人数的0.838%。为贯彻中央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方针,在群众运动基本结束时,抽调能力强,有办案经验的干部29名,组成专职复查队伍。经过多次全面系统的分析研究,摸底排队,排出复查嫌疑对象239名(机关126名、小学103名、中学10名),占参加运动总人数的10.2%。在初步排出对象的基础上,经过逐个审阅档案材料和调查研究,澄清了是非疑点,不够反革命对象的221名,移送审干部门,均作出结论。从中滤出反革命嫌疑较大,依据充分的复查对象18名,经过最后澄清定案为反革命、坏分子的2名(机关1名、中学1名),其余16名移送审干部门作出了正面结论。根据中央、省委1957年11月肃反会议精神,武胜县虽经专案甄别、多次复查等工作,但定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数量很小,按照中央对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占2%左右敌情估计比率距离较大。据此,按照地委指示精神,将县区机关、中小学原列为专案审查的22名对象,以及原列为复查对象、嫌疑尚未彻底弄清的对象,上下有分歧,群众有意见的案件等方面人员列为重点,进行了五次全面深入系统的摸底工作,先后又排出重点嫌疑对象117名(机关48名、小学55名、中学14名),占参加运动总人数的4.1%。根据排出的对象,集中力量审阅档案材料,从中滤出58名重大嫌疑对象,抽调8名干部,通过全面调查研究,定为反革命、坏分子14名(机关5名、中学3名、小学6名),查清不够反革命对象的43名,移送审干部门,以政治历史问题作出结论。整个一、二、三批肃反运动,先后共查出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26名(机关13名、中学5名、小学8名),占参加运动总人数的1.11%,其中特务2名,土匪4名,恶霸1名,反动党团骨干6名,反动军政警宪人员中的反革命分子6名,日伪汉奸1名,其他坏分子中有流氓3名,叛党分子3名。第四批肃反运动,先后于1958年2月和5月分两期进行,参加运动的人员有村民办小学教员682人,公私合营手工合作社、财贸系统零星人员、保健站等单位2189人,纳入运动一并进行的小商小贩及联合诊所等2458人(称外部人员)。整个运动的基本作法是,除村民办小学教师集中进行外,其余按对象分点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凡属重大嫌疑对象,采取对调的办法,抽回中心区、烈面区、城关等三地参加运动。经过运动在内部人员中被群众揭发与清查出肃反对象49名,占参加肃反运动总人数的1.7%,经查证定为反动党团骨干4人,土匪3人,反动会道首7人。在外部人员中,清查出肃反清查对象41名,占总人数的1.64%。经过查证定为反坏分子11名、普通反革分子4名(逮捕法办的2名,依法管制的6名)。运动中还清查出普通历史反革命153名,各种反动分子及群众公愤的坏分子18名,刑事犯罪分子24名,移送检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分别作出处理。查清了一大批人的政治历史问题,使这些人放下思想包袱。在运动中坦白交待政治历史问题的1396人(外部人员313人)。一、二、三批肃反运动与审干工作紧密结合,深入调查研究,复查再复查,弄清了557人的政治历史问题,审干部门作出结论,并与本人见面,使这些人解放了思想,大部分成为运动中对敌斗争的积极分子,扩大了对敌斗争的队伍。
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在群众运动结束时,县委分别召开了各部门负责人和骨干积极分子会议,除总结运动斗争成果外,并就化解被查人员抵触消极情绪工作作了妥善安排布置,首先消除领导、骨干积极分子对这些人员的思想隔阂。在运动中被斗或被触动的人员,存在着思想不安的现象,各级党组织分别对其工作、生产、生活作了妥善安排,并教育群众一方面要提高革命警惕,从思想上划清敌我界限,另一方面要正确对待被审查人员。
整风反右运动
李万钦
1957年5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开展以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为内容的整风运动”的指示。为此,中共武胜县委制订整风运动计划,成立整风学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吴国均任组长,康智盛、边依仁、王以能、苏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李作英、谭昶、秦明生、何志仁、陈建明负责,余学凯、杨家声、汪波、赵成林为联络员。办公室办《整风简报》,滕跃本负责编辑,收集各小组学习动态,刊登、转载少数同志帮助党整风的发言,以相互启发,交流学习经验。
本着整风和工作两不误的原则,各单位除留少数同志坚持工作外,大部分干部(教师放暑假集中县城学习、整风)集中县城学习,帮助党整风。
整风运动开始,县委召开整风动员大会,反复讲解党的整风方针、政策、方式,提倡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大会后,干部分系统、分部门组成学习小组,学习毛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讲话,中央、省、地关于开展整风的指示精神,以提高认识,消除顾虑,端正态度,勇跃发言。在发言方式上,采取小组自由发言为主,个别同志要在大会发表演讲的由整风领导小组召开干部大会进行大会演讲,还可以画漫画,写大字报、小字报,运用各种方式,从不同的角度,对党的作风、工作、方针、政策以及政治体制……各抒已见,畅所欲言,提出批评和建议,从而迅速出现了思想解放,精神振奋的活跃气氛。
八月,当鸣放进入高潮时,县委根据中央、省、地关于组织力量反击右派分子进攻的指示精神,根据一些干部在小组发言、大会演讲,写的大、小字报,画的漫画,以及有的同志在会上没发言,但有人检举他有错误言论的人,逐一排队认定右派分子。在错定的右派分子中,最为典型的有,飞龙区委副书记曹某,在会上反映一九五四年对农民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分的任务太重,购了过头粮,造成农民生活困难,被认为是站在资产阶级立场,帮富农说话,反对党的统购统销政策,划为右派,放回家监督劳动。宣传部副部长唐某某,在1956年选为县委候补委员,思想不通,回到寝室里(当时是大寝室,一室住四人)自言自语地说:“这次党代会选举像南朝鲜李承晚选总统一样黑暗。”同室一位同志听见,就向组织上检举,党组织认为是反党言论,定为右派。在批斗会上,他不认罪,当场一位干部说:“你不认罪,我要修理你的态度。”举手一耳光打在唐的右耳上,耳膜被震伤,变成聋子,残疾终身。工商局副科长谭克明才结婚几天,爱人便被抽调搞农村工作。他给爱人写了一封儿女情长的私信,邮差将信送到乐善区公所,被一位同志私拆,看见内容充满甜蜜温情,看后不把信交给本人,而是寄给党组织。在审查时,认为这是资产阶级思想的暴露,也定为右派。复兴教师谢长庚,在教师学习会上说:“有的党员校长,只懂政治,不懂业务,只能当校长,教不来书。”在定案时,认为他攻击党的领导,划为右派,下放到沿口乡一大队劳动改造。由于他个子大、吃得多,饿慌了就去挖地里的红苕吃,被社员发现,弄去批斗、毒打,经常衣衫褴褛,头发蓬松,形同乞丐。公安局干部冉某,不满领导平时乱给职工扣大帽子压人,画了一幅漫画“帽子公司”,农工部干部周某讽刺机关某领导干部早上九点钟不起床上班,晚上要干部陪他工作到三更天,于是画了一幅漫画叫《甜蜜的早晨,无情的太阳》,都被定为右派。检察院检察长徐守昌在县委研究定右派问题会上,在有人念了一大串名单后,说了一句“那来这么多右派”,结果定为右倾分子下放劳动。全县一共划定右派分子181人。
凡划定为右派分子的交由各部门组织职工进行批判、斗争,追查思想根源,促使交待反党罪行,诚心低头认罪。如挖思想根源不彻底,认罪不老实,态度不端正,就要修理态度,罚站、“撺芋儿”、辱骂、欧打,进行残酷斗争,强迫认罪。最后进行组织处理,凡划为右派分子的一律开除党、团籍,撤销职务,取销工资,每月只给生活费24元。认罪态度好的,留机关控制使用;坚持不认罪的,遣送回家监督劳动改造。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恢复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对历次政治运动造成的冤假错案进行平反。武胜县对在一九五七年整风反右运动中造成的冤假错案,对错划为右派的干部、教师181人,全部平反,按照政策恢复了党籍、工作和工资待遇,取消罩在他们头上的精神枷锁,有的夫妇离婚又复婚,家人团聚,过着幸福生活。
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袁顺安
1963年4月上旬,中共武胜县委贯彻省委关于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社教”)的指示精神在兴隆公社试点。6月,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县委派出两个工作队,分别在沿口、飞龙公社开展以“清帐目、清仓库、清财务、清工分”(即“小四清”)为主要内容的社教运动试点,8月底结束。同年秋收后,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一些具体问题的规定(草案)》,从10月起县委派出14个工作队,分两批在鸣钟等28个公社开展第一期社教运动,至1964年3月底结束。两批开展运动的公社中,6700多社队干部按多吃多占、贪污盗窃、腐化堕落等情况进行了不同的处理。
1964年6—8月,中共四川省委“社教”工作队和中共武胜县委“社教”工作队,分别在沿口、万善公社进行运动试点,以清政治、清组织、清思想、清经济(简称“四清”)为主,解决社会主义革命和民主革命不彻底的问题。8月,中共武胜县委按省、地委关于对城乡“四清”运动统一安排,抽调大批干部、教师和农村积极分子,组成南充地区社教工作团李渡分团,到南充县李渡区进行“四清”运动,至次年夏结束。10月16日,中共武胜县委召开县、公社、大队三级干部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的修正草案的通知》和中共四川省委在重庆召开的会议精神,随后集中在县级机关进行“四清”运动,解决机关干部中“四不清”问题。1965年1月下旬,中共武胜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后,对“四清”运动中某些“左”的偏向作了纠正,但又根据《二十三条》精神,重点“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11月初,中共武胜县委抽调大批干部与中共南充地委下派的干部共3149人,组成武胜县社教工作团,县级机关、区设分团,公社设工作队,大队设工作组,分两期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大四清”)。第一期开展两个半区(烈面区、万善区,中心半个区),21个公社,271个大队,4个居委会。工作团队干部3149人,设3个分团,28个工作队,361个工作组,深入农村,轰轰烈烈、声势浩大地开展“四清”运动。11月中旬,工作同志进驻农村,次年5月结束。第二期进行两个半区(飞龙区、乐善区和中心半个区),21个公社,248个大队,3个居委会。工作团队干部3351人,设4个分团,29个工作队,313个工作组。1966年6月开始,“四清”与“文化大革命”结合进行。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冲击,工作组撤离,社教运动遂中途停止,于12月结束。
“社教”运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公社召开干部会议,宣传“二十三”条,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社会主义阶级教育,工作队干部访贫问苦,扎根串联,发动群众“揭阶级斗争盖子”。第二阶段,开展“三史”(家史、村史、社史)教育和“清账目、清财物、清仓库、清工分”等工作,发动和组织贫下中农,开展“对敌斗争”。第三阶段,清理审定成分,建立健全各种组织和制度,开展农副业生产运动。在组织处理阶段,经核实定案,审查批准,一些党员和干部受到党纪处分和行政处分,同时进行经济退赔。“大四清”的两期“社教”清出基层干部应退现金1578677元,粮食2583289斤,到第二期结束时,已退现金458907元,占应退的29%,已退粮食738421斤,占应退的28%。其中,第二期清理出有挪用、贪污盗窃、多分多占的干部1686人,占清理干部对象总数的12.7%。运动中,还对党的基层组织、青年团、民兵、妇女等群团组织进行整顿,最后开展“好干部”、“好社员”的评选活动,对一些有“破坏行为”的“五类”(地、富、反、坏、右)分子、投机倒把、贪污盗窃分子进行打击和法办。
这次“社教”运动,对于解决干部作风和经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起到一定作用,但由于把这些不同性质的问题认为是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一味查找阶级敌人及其“代理人”,清理追查干部家庭成分和个人政治历史问题,使不少基层干部和教师等知识分子受到不应有的打击。1979年,县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抽调干部组成落实政策办案工作队,深入区、社调查,对农村基层干部中的冤、假、错案进行平反纠正,使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心情得以舒畅,工作积极性得以恢复提升。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
李政
一、动员下乡
1964年5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动员和组织城市知识青年参加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决议(草案)》的精神,武胜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武胜县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山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具体工作,后更名为县知识青年安置办公室。公社、大队、生产队均设知识青年三结合(贫下中农、革命干部、下乡知青)再教育领导班子。8月,首批动员沿口、烈面两地场镇知识青年39人,分别到沙溪、胜利公社插队落户,拉开了武胜县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序幕。
1965年9月20日,中共武胜县委召开下乡知识青年工作会议,听取各方意见后,又动员城镇知青20人下乡,并从下乡知青多的生产队调出32名知识青年,在飞龙公社五排水库组建武胜县第一个知青农场。
1966年2月,中央作出“面向农村、面向边疆、面向工矿、面向基层”安置知识青年的指示,武胜县知青安置办公室,在本人申请的基础上,审查挑选92名知青,集中训练一个月,送到凉山集体落户。5月19日,由共青团昭觉县委副书记李崇喜前来接收,沿口、中心两地分别召开2000多人参加的欢送大会。
文化大革命后,上山下乡知青回县造反,知青办工作人员遭批斗,知青下乡工作停了下来。
1968年12月21日,毛泽东主席发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的指示。1969年1月28日,南充地区革委会发文通知,1966年至1968年的初中、高中毕业生和年满16周岁的城镇知识青年,一律到农村去插队落户,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执行这些指示,全面动员,积极组织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3月2日,各区、公社分别组织声势浩大的欢送、欢迎大会,当天就有知青549人去农村安家落户,掀起了知识青年到农村去的新高潮。8月15日,武胜县革委召开第一次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会议,总结半年来知青工作的经验教训,并决定清理1966年至1968年三届高、初中毕业生的招工问题,以毛主席的最新指示的发表时间为限,无论合法招收或私招乱雇,均一律清退,责成上山下乡。当年底,共有知青1286人到农村插队落户。
1970年5月21日,中共中央转发毛泽东批示“照办”的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的报告》下发。6月1日,武胜县革委召开电话会议进行传达,6月3日发出贯彻《意见》。各区、各公社分别召开贫下中农代表、知青代表和干部会议。县革委派出专人到下乡知识青年较多的社队,指导当地建立健全有革命干部、贫下中农和知青代表参加的三结合再教育领导小组。当年,全县有95名知青到农村插队。
1972年1月8日,县革委召开第三次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劳动计划规定内的招工对象和动员下乡对象。招工的对象是:矿山井下、森林工业、地质勘探、码头搬运行业,在国家下达的招工指标内,可以招收本系统内的职工子女,包括符合招工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企事业单位的职工退职退休后,可将他们符合招工条件家居城镇的子女招收1人参加工作。动员下乡对象是:1971年年满16周岁、未升学的城镇中小学毕业生,包括以往应下乡而未下乡的中、小学毕业生,升学后无故退学的城镇学生。据此,当年又有248人下乡。截止1972年底,全县共动员知青1894人到农村插队落户。
1973年10月22日,为贯彻落实毛主席“关于统筹解决知识青年问题”的指示,县委、县革委切实加强领导,解决下乡知青的住房、口粮、医疗等实际问题,决定知青下乡较多的企事业单位,要选派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的在职干部作为知青带队负责人,作为干部下放劳动锻炼的一种形式,参加社、队领导班子,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做好下乡知青工作。当年,动员干部335人下乡带队。
1975年,武胜县学习推广株州市由干部带队建设知青点、集体安置知青的经验,全县先后建知青点114个,住房883间,集体安置知青1405人。截止到1978年,全县42个公社中的479个大队,2074个生产队,先后接受下乡知青4127人,其中本县知青3038人,重庆市、南充市及其他外地知青1089人。是年底,根据全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四川省委的指示,城镇非农业户口的中学毕业生,不再列入上山下乡范围,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就此结束。
二、教育管理
1965年后,为加强对知青的教育管理,县、区、社均设知青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文教的领导干部作组长,共青团、妇联、武装部负责人为成员。大队、生产队成立三结合再教育领导小组。1973年后,凡有下乡知青700人的区、100人左右的公社,都配备1名专职干部,帮助解决知青生产与生活中新出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做好知青的思想政治教育,建立知青学习制度,组织学习毛泽东思想,进行忆苦思甜前途教育,总结交流接受再教育经验,表扬先进,促使知青安心农村生活。春节前后,县、区、公社组织慰问,了解知青思想、生产、生活情况,帮助解决生活、生产、学习等方面的问题,鼓励知青为改变农村落后面貌作贡献。
1965—1974年,在知青中开展政治思想好、三八作风好、生产劳动好、生活管理好的四好集体和政治思想好、三八作风好、生产劳动好、学习科研好、团结互助好、遵纪守法好的六好知青活动。全县先后建立知青学习小组1400多个,定期学习、检查、评比。社队将知青组织到科研小组、夜校工作,让其所学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走又红又专的道路。
1965年7月,县委召开第一次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代表会议,对首批下乡的39名知青,总结了他们的经验,号召学先进、赶先进,稳定知青思想情绪。
1969年12月6日,县革委召开武胜县上山下乡知识青年活学活用毛泽东著作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知识青年代表152人,交流了他们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活学活用毛泽东著作的经验。
1970年10月28日至11月13日,县驻军支左领导小组、县革委,为贯彻落实毛主席关于知识青年去农村的各项指示和中央(1970)76号文件精神,抽调干部、教师、家长共30余人组成了慰问团,分3个队,每队带1个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共计100余人,对全县下乡知青逐个登门访问,历时17天,访问知青1262名,通过给知青送慰问信、给贫下中农送感谢信,个别谈心、座谈、办学习班、举办文艺晚会等形式,宣传毛主席“知识青年到农村去”的伟大意义。同时针对知青在学习、生产、生活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及时与社队干部、贫下中农代表、知青共同研究,进行适当解决。
1974年2月,县革委召开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会议,全县树立8个先进集体,176个先进个人,选举50名代表出席地区先代会,张金玉、马昌惠、胡建平出席了四川省的先代会。
凡公社、大队开展政治活动,召开生产现场会议,都吸收下乡知青参加;各部门举办带专业性质的培训,县区举办的短期培训班,都吸收知青参加。1975年县举办理论骨干学习班,就有18名知青参加,区、社举办232期培训班,就有1435名知青参加。通过培训,既提高了知青政治思想水平,也提高了业务工作能力,993名知青参加区社的理论队伍,有76人为农村的革命故事员。
1976年1月13日至16日,县委、县革委召开第二次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回乡和下乡知青代表、再教育小组和贫下中农代表、家长和带队干部共336人。在会议上发言的代表16人。全县先后由知青办推荐出席各种先代会的代表595人次,给下乡知青树立了榜样。
三、知青保护
知识青年下乡到农村后,生活、学习、劳动及人身安全面临诸多问题,奸污女知青等迫害知识青年的案子时有发生,县委、县革委对破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犯罪行为,及时严厉打击,开展保护知识青年的工作。
(一)给以生活保证
1964年,对首批下乡知青,发给每人100至148元的安置费、生活补助费。当时没有具体的补助标准,只提出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因而造成了不少矛盾。1965年1月23日至31日,县委组织慰问团深入社队调查后,制定了知青生活补助费发放标准及办法,对39名下乡知青,25人每人每月补助6元;7人每人每月补助3.5元;其余7人,每人每月补助2元至4元。口粮每人每月35斤,生活困难补助费补到分配小春粮食为止,但多数下乡知青有困难,生产队解决能力有限,县政府又拨款1600元,补助到大春粮食收获为止。同年12月24日,县劳动局、财政局联合发出《关于解决1964年下乡人员遗留问题的通知》,又拨补助款4620元,解决下乡知识青年的生活和农具购置问题。1965年5月15日,根据地区知识青年安置工作会议精神,下乡知识青年口粮供应时间为1年,每月不低于35斤,第1年分配的口粮,由生产队保管,作为第2年口粮补助,下乡知青伙食零用钱,每人每月9元,其中2.5元发给本人,其余供应物资,由生产队按日供给,经费由县“知识青年安置办公室”拨给。
1969年,县革委执行川革发[1968]709号文件规定,对单身插队知青,每人发安置费230元,动员费30元,免票供应棉絮1床,纹帐1笼,棉花2市斤,棉布24尺。下乡期间,每人每月补助生活费8元。但执行很不统一,还出现过贪污、挪用等现象。1970年10月28日到11月17日,由驻军支左领导小组、县革委抽调干部、教师、家长及有关人员,组成慰问团,对下乡知青逐个走访慰问,检查社队知青安置、教育工作,宣传毛主席批示的中共中央26号文件。当年发现最突出的问题有两个:1、普遍缺粮。口粮分配标准低,据统计,全县下乡知青参加1970年收益分配的1262人,分粮标准粗细主粮合计360斤以上的519人,占41.1%;250斤至360斤的668人,占52.9%;250斤以下的75人占5.94%。2、倒补粮款的146人,金额2100.48元。县革委毕业生分配组,根据慰问团提供的情况,于11月25日向县革委提出《关于目前下乡知青中存在的问题的报告》,县革委批示:口粮分配不到360斤的,从机动粮中补足到360斤,倒补口粮款的,教育后在安置费内解决。
1973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县革委召开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财务工作会议,开展知青工作经费大检查,要求各地进一步落实县委知青上山下乡工作会议精神,彻底解决1972年以前下乡知青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当时,全县下乡知青1100人,地区拨专款105000元,加上结转经费17000元,共计122000元,新建知青住房77间,维修184间,添置家具、农具259件;口粮分配不到380斤贸易粮的,一律补足380斤,发给供粮证,按月由当地粮站供应;下乡知青倒补的粮款,查清原因,经教育后,给予补助。从这以后,全县先后建知青点114个,修建住房883间,分散插队的建房2810间,计23610平方米,其他烧炭、副食等问题也得到较好解决,保证下乡知识青年生活水平略高于一般社员。
(二)给以人身保障
1970年6月3日,县革委在贯彻中央[1970]26号文件的《意见》中指出:“凡是挪用安置经费、对下乡女知青进行逼婚、诱婚的,必须严肃处理”。1970年7月2日,烈面公社三大队重庆下乡知青唐良秀失踪,县公安部门和知青办组织37人的专案班子,并发出《协查通知》,历时5年,未查明结果。1972年1月8日,县革委召开上山下乡特别知识青年工作会议,又反复强调认真贯彻落实知青上山下乡的各项政策,特别是要落实“可以教育好的子女”的政策,坚决打击破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犯罪活动。
1973年5月24日,县委召开公安、法院、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全体干部及各级妇联、团委负责人会议,动员各方力量,做好保护下乡知青工作。7月25日,县委发出《关于保护上山下乡知青的意见》,各地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先后揭发出奸污、迫害知青案件45起,人保部组织政法干部10人,并从有关部门抽调6名干部开展调查,当年共处置迫害知青案件72件,逮捕拘留17人,交外地处理10人,组织处理8人,批斗1人,打击犯罪分子的气焰,有效保护了下乡知识青年的人身安全。
1975年,发生奸污下乡女知青案2件,奸污后贩卖1人,公安政法部门及时侦破,对犯罪分子进行了依法处理。1976年4件奸污下乡女知青案,也及时侦破,逮捕法办了犯罪分子。并对所有受害者,妥善地进行了安置。18年来,全县只有3名知青非正常死亡,下乡知青的人身安全得到保障。
四、知青安置
1965年12月,首批对病残不适宜农村工作的知青收回城镇安置3人。
1969年5月21日,省革委《关于知识青年到农村去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规定:知青中少数病残人员……未下乡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经群众讨论,领导批准,留在城镇;患有严重疾病,一时不能下乡的,通过同样手续,准予缓下;下乡后丧失劳动能力、农村没有依靠,城镇有家可归的,可经医生证明,群众讨论,安置、动员两地县革委共同审定后,允许转回户口、粮食关系。从此开始了留城安置知青工作。
1970年10月5日,四川省革委《关于1970年新增固定工来源的通知》规定:在农村劳动锻炼1年以上的城镇下乡知识青年中表现好的,矿山井下、森林工业、地质勘探、码头搬运等重体力劳动的职工子女,可以优先招收其参加工作;外省内迁的企业和支援三线建设调来四川省的职工子女,家居城镇的符合招工条件的,在国家增人指标内,根据企业和建设单位的需要,招收一部分。县革委报经地区批准,县属灯泡厂、水泥厂、缫丝厂、煤矿、搬运社,招收下乡知青338人,外地先后招走本县下乡知青141人。
1973年2月6日,武胜县革委按南充地革委批转地知青办《关于分配部分七二年中学毕业生到国营农、牧、渔、蚕场站的报告》决定,由武胜县知青办按每人4000元的标准,拨给知青安置费,由农场、园艺场安置知青41人,1974年又安置45人,1975年安置到县蚕种场25人,农场15人,渔种站5人。
1974年10月5日,省革委《关于冶金石油等单位招收工人的通知》规定招收对象是:批准留城的中学毕业生;已经上山下乡的独生子女和子女都不在父母身边的知青,以及经过2年以上锻炼的上山下乡知青。从此以后,外来知青时来时去,本县知青也随着招工、招生、参军,逐步离开农村,截至1978年底,全县农村仅存知青500人。
1978年12月27日,中共四川省委批转省知青领导小组《关于贯彻执行全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中提出:“从今年起……一般县城和小场镇的非农业户口的中学毕业生,以及矿山、林区、地质勘探和石油系统的职工子女,不再列入上山下乡范围”,“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好下乡、留城知青,首先要解决好1972年前的老知青的问题,特别是年龄大的和已结婚知青的问题,在一二年内安排好”。遵此,武胜县革委全面规划,要求各行各业各单位补员,先安排老知青。各单位使用的临时工,全面清理,是农村的,退回农村,所需人员首先安排老知青。区、社企事业单位,积极创造条件,就近安排与社员结婚的老知青,供销社代销点的代销员,文教系统的民办教师,凡是属下乡知青的,先转吃商品粮,待有指标后,立即正式安排。到1979年7月,武胜县基本上将1972年前的老知青242人安排完毕。
1980年,县财政拨扶持生产资金238800元给全县13个企、事业单位,安排下乡知青198人;办退休退职顶替21人;对年龄过大,无法安置的下乡知青,组织他们个体开业,根据实际情况,每人补助250元至433元的开业费,安置40人;对患有慢性病的5名下乡知青,每人补助医疗费100元,回家疗养。1981年6月30日,武胜县全面完成知青收回城镇安置任务。
武胜县文化大革命运动纪实
龙瑞泽
(一)
1966年5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开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通知(简称《五、一六通知》)。同年8月,中共中央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关于开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简称《十六条》),随即“文化大革命”(简称“文革”)风暴席卷中国城市与农村。同月,中共武胜县委和中共南充地委武胜县社教工作团党委联合召开扩大会议,学习和贯彻中共中央《五·一六》通知,决定成立武胜县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结合“四清”开展文化大革命。随后,在社教工作团的领导下,各级党政机关干部和中、小学教师分别集中学习(全县中学教师集中在岳池中学、小学教师集中在武胜中学和城关小学)。在四十天的学习中,组织干部、教师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开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运用“四大”(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与“自己教育自己”的办法,“火烧百分之百,人人触及灵魂”,不少领导干部和教师被打成“三反”(反党、反社会主义、反革命)分子受到批判、斗争,2名教师被迫自杀身亡。
(二)
1966年8月下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出了北京大学红卫兵聂元梓等人的大字报。9月初开学后,武胜县各校师生立即响应,纷纷成立红卫兵组织,先在校内张贴大字报、标语,办墙报、专栏,点名批判教师和校长,随后红卫兵走出校门,在街上房屋墙面上张贴大字报、标语,办墙报、专栏,有的还在马路上写大标语,开展破“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立“四新”(新思想、新文化、新风俗、新习惯)和批“三家村”(邓拓、廖沫沙、吴晗《三家村夜话》)活动,向一切认为不合时宜的东西发起“革命进攻”。他们要求理发店不得理新的发型,不得做卷发、烫发、染发;不准照相馆照流行的婚妙照;要求裁缝铺给男性只做中山装、列宁服,给女性只制作小西服;不准女同志穿旗袍、裙子、高跟鞋;对书店古典书刊、外国文学作品一律认作封资修的东西没收、禁卖;永寿寺、龙伞寺等寺庙中的菩萨被红卫兵全部砸烂,寺庙被拆毁,宝箴塞等古建筑物上的雕塑被铲除,凡有花、草、虫、鸟、兽的雕塑品、石刻、民间的古书珍玩基本被毁灭。将所有街道的店铺门面,房屋墙壁涂上红油漆,写上毛主席语录;公路两旁坚立语录碑,用白油漆刷底,红油漆书写毛主席语录,城乡变成“红海洋”。机关职工、学校师生还组织跳“忠字舞”,早晚背毛主席语录,称之“早请示”、“晚汇报”。地名、人名也改成所谓有“革命意义”的名称。11月1日,除城关镇、八一公社、建设公社、胜利公社的名字继续使用外,全县5个区公所、39个公社和一个镇的名字全部更改,称谓一片红。
(三)
1966年9月5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组织外地高等学校革命师生,中等学校革命师生和革命教职工代表来京参观文化大革命运动的通知》。武胜县各中学选派师生代表614人,由县委副书记樊荣华带队,于10月3日赴京,10月18日毛主席乘坐敞蓬车接见了包括武胜师生在内的全国各地师生。武胜师生代表还去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地参观北京市文化大革命运动。
毛泽东在北京多次接见红卫兵后,全国各地红卫兵参加大串联,县内学生外出串联,外地学生也纷纷来县串联。县城及公路沿线区、社成立红卫兵接待站,县府拨专款解决红卫兵食宿经费。烈面地处交通要道,每天经过红卫兵成百上千。为接待好这些红卫兵,烈面区公所将靠公路边的“三八食店”与“三八旅馆”腾出来专门接待红卫兵,由副区长黄全义负责 。10月中旬有北京、重庆、成都、南充等地一些大专院校学生来武胜串联,鼓动造反,在武胜组建“五湖四海战斗队”、“天南地北战斗队”等造反组织,号召武胜师生参加“文化大革命”运动,向党政军文各界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猛烈开火。10下旬,全县各类各级学校开始停课闹革命,城乡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名目繁多的各种造反派组织相继成立,中学生、教职工、机关干部,甚至小学生、农村社员也卷入这一浪潮中。各造反组织成立后,竞相批斗所谓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资产阶级代表人物”,今天批这个,明天批那个,搞得人心惶惶。1967年1月,上海的造反派联合起来夺了中共上海市委的权,称为“一月革命风暴”。全国各地的报刊都在头版头条登载这一消息,并号召各地造反派联合起来,从当地“走资派”手里夺权。在这种形势下,1967年2月前后,武胜县各地各单位的造反派组织,纷纷从党政负责人手中夺权,抢夺印章。县委、县人民委员会(即县政府)及各部局,各企事业单位,各区社甚至生产大队,先后被造反派组织夺权,大批领导干部被造反派打成“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简称“走资派”)、“黑帮分子”、“牛鬼蛇神”,经常受到批斗。烈面中学成立两个“革命造反组织”,一个叫永红革命造反团,一个叫永红野战军。由于停课,多数学生回家,仅少部分学生仍住在学校里,转抄一些全国各地的大字报上街张贴,也写一些大标语,什么炮轰“黑区委”,打倒“走资派”。一天晚上,大约九点钟左右,烈面中学永红野战军司令李某带领部分造反派人员冲进烈面区委办公室,勒令区委书记黄雍伯等区委、区公所领导到办公室开会,李某宣布:“我们今天晚上到区上来,就是要砸烂你们黑区委,夺你们这帮走资派的权。”并勒令区委秘书张荣干交出了区委、区公所的公章。造反派夺取公章后,没有带走,依然锁在区委办公室办公桌的抽屉里,派一名姓尹的造反派人员吃住在区公所,整天守着那几枚公章。区委、区公所干部在书记黄雍伯带领下,依然下乡抓革命,促生产。由于造反派人员不懂行政事务,区上的大事小事还得由区委、区公所领导处理,群众“批条子”、办事,造反派人员还得等区委、区公所领导处理,给群众带来麻烦,群众对造反派夺权不满,往往戏骂造反派人员。区公所一般干部,不满造反派作法,一天趁尹某不在时,砸烂办公桌抽屉锁,把几枚公章拿了出来,仍交区委秘书保管。姓尹的回到区公所见状,与区公所干部争执一番,自知没趣,不几天便卷起被盖回家了,夺权便不了了之。各级各部门党政被夺权后,无法行使职权,各级各部门成立了生产办公室,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各方面工作。1967年3月11日,武胜县生产委员会成立,4月22日改为“武胜县抓革命促生产委员会”(1968年7月3日,又改为“武胜县生产指挥部”)。
1967年2月,县公安局接到上级请示,开展“镇反”,将烈面中学、武胜中学、五排水库知青农场的造反组织定为反革命组织予以取缔,把那些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以及在文化大革命中闹得最凶、影响大的人打成“反革命”,抓捕了40多人。不久中央发出通知,不准随意抓人,更不准把群众组织宣布为反革命组织予以取缔。武胜县公安局迅速贯彻,释放了所有拘捕人员,并宣布平反。公安机关因此成为革命造反组织攻击的主要对象,部分干警受到漫骂、围攻,全县政法机关陷于瘫痪状态。
(四)
1967年2月19日,全县春耕生产动员大会在县委大礼堂召开,县委书记杨钟主持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县级机关单位,各区、社负责人和一些群众组织代表约500人。会议部署春耕生产,历年有之,已成贯例,本无非议。但会议刚开始不久,一些人员认为这是县委在捣鬼,是县委书记杨钟想以搞生产压制革命,转移斗争大方向,是一个政治大阴谋,于是冲进会场造反,抢夺扩音器发表演讲,会议无法进行,只好草草收场。会议后,县城大街小巷贴满大字报、大标语,矛头指向县委书记杨钟。以后群众造反派组织,把斗争杨钟的次数和激烈程度作为划分革命派和保皇派的标准。群众造反派组织因此分裂为两大派,一派是毛泽东主义武胜县无产阶级革命造反联合指挥部(后改名为“毛泽东主义武胜革命造反临时联络站”,简称“临联”);一派是毛泽东思想武胜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指挥部(后改名“毛泽东思想”川武二·一九无产阶级革命造反联合指挥部,简称“二·一九”)。两派形成后,各个造反组织轮番揪斗“走资派”,开展“革命造反”较劲。这苦了各级各单位“当权派”,他们被迫劳动、罚站、罚跪、戴高帽子,甚至遭到拳打脚踢。县委书记杨钟接受批斗态度好,遭上述惩罚少一些,因此群众还为其编写了顺口溜:“批斗提前到,上台就弯腰,承认错误快,检讨及时交,对人态度好,回家乐逍遥。”两派组织互相攻击对方是保皇派,自我宣扬“最革命”,县城大街小巷 ,区、社场镇街道,经常有几十、上百的“红卫兵”大辩论,激烈时出现抓扯,互相吐口水,有的家庭两口子、两爷子都在辨论。6月,“临联”派人士前往西昌揪苏林(原中共武胜县委书记,1966年5月调往中共西昌地委任副书记)回县批斗,揪至成都被“二·一九”派人士截获,一个星期后,临联人士又从“二·一九”派人士手中抢回苏林,押回县城多次批斗。(由于苏林不堪批斗受折磨,于1967年8月5日自杀身亡)。随后,两派之间争斗逐步升级,先是两派学生在校园内用石子、瓦片“文攻武卫”,后发展到两派群众组织有组织地策划械斗,拳打、棒击方式无所不有,伤者逐步增加,两派决策人无时无刻都在策划大决斗。在这剑拨弩张的形势下,人民解放军奉命介入地方文化大革命,支持革命“左派”的造反行动。县人民武装部参加地方“支左”,首先表示坚决支持“临联”派的一切革命行动,对“二·一九”派只字不提,这无疑对“二·一九”派造成了很大政治压力。“二·一九”派的人员深知,要县人武部改变单支的做法,必须做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武装部部长的工作。在武胜县境内,“二·一九”派属少数派,但在全省范围内,特别是在成都,“二·一九”派又是大派。“二·一九”派在无法说服人武部长转变态度的情况下,就想把人武部长弄到成都去看一看,换一换脑筋。人武部长是现役军人,中央军委三令五申不准冲击军事机关。为将人武部长弄出武胜,“二·一九”派一些人员编造人武部长任县委副书记期间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莫须有罪名,制造舆论,煽动一些不明真象的学生、工人揪斗人武部长。1967年7月3日上午八时许,先是一群“二·一九”派的学生,少数青年工人、农民冲入县武装部,要求人武部长解答问题。县人武部干部、战士出面劝解,叫他们不要冲击军事机关,但劝解无效,围攻、哄闹的人越来越多,时至中午已达二百余人。当时,人武部长被围困在县武装部办公楼二楼办公室里,上下不得,也不便出面,担心被揪斗、抓走。围攻人群不散,到下午六时许,一些人找来长楼梯,爬上二楼,破窗而入,将人武部长强行扭至楼下带走,到县电影院三岔路口,将人武部长推上早已等候的一辆汽车,迅速向石梯坎方向驶去。临联派迅速通知石梯坎渡口将渡船开至河对岸,“二·一九”派人员只好找来一只小船,将人武部长和少数人渡过江去。这时,临联派的数百人,手持棍棒冲向石梯坎。“二·一九”派人员见势不妙,丢掉人武部长跑了。临联派人员护送人武部长回县城。这一事件,人们称“七·三”事件。
“七·三”事件后,两派斗争日趋白热化。两派人员在江青“文攻武卫”口号煽动下,都在筹划抢夺县人民武装部枪支。1967年8月17日深夜,临联派的学生、工人、少数机关干部,计二百余人,聚集在县武装部办公大楼前,要求发给枪支弹药。县人武部官兵全部出动,用手提喇叭或口头不断宣传中央指示,要这些人员退出武装部,但这些人员不听劝解,强行打开武器库,搬出“三八式”步枪500多支,轻重机枪十多挺,新式步枪少数,子弹数十箱。在搬运枪支时,有人发现枪无枪栓,于是一部分人到处寻找,一部分找人武部官兵索要。人武部官兵都说不知道,相持约半个小时,忽然人武部官兵中一人跺着脚大喊:“枪栓不在这里!枪栓不在这里!”。此地无银三百两!抢枪者心领神会,迅速将喊话人站的地方挖开,涂了黄油用塑料布包裹的枪栓露了出来。县人民武装部的枪支弹药几乎全被临联派抢到手。从此,临联派组建荷枪实弹的武斗队伍。这一事件,人们称“八·一七”事件。
临联抢枪后,“二·一九”派头头和一些比较活跃的人物为防不测,纷纷逃离县城到成都等外地与本派观点相同的造反组织联络。逃到成都的“二·一九”派人员吃饭、住宿、保卫,由驻蓉部队负责。当时,岳池县“红联”派与武胜“二·一九”派观点相同,在岳池属多数派,拥有轻重武器,具有一定实力,“二·一九”派的一些人员去岳池后,一部分人加入武斗队,准备用武力攻武胜,打垮临联。1968年4月6日深夜,岳池武斗队300余人突袭飞龙场。当时,临联飞龙武斗人员不过30余人,几个持枪学生还在梦中便被缴械,其他持抢人员无任何抵抗,纷纷逃散。清晨,岳池武斗人员对飞龙场镇进行清理。部分临联武斗人员受到辱骂、罚跪及毒打等惩罚。飞龙小学教员曹某因言语顶撞,被武斗人员开枪打死。岳池武斗人员攻打飞龙消息传到县城后,群众怕受到伤害,纷纷逃到乡村躲避。临联派遂请求重庆“八·一五”、合川“红大”、南充临联等造反组织支援。重庆“八·一五”、合川“红大”迅速组织武斗人员来到武胜。岳池武斗队占据地势险要的飞龙镇观音阁,构筑工事,准备死守。双方在观音阁激战一天,各有伤亡。武胜县临联方属攻势,地理位置差,伤亡多些,死者多为合川、重庆来的中学生,其中有武胜县一农民。由于重庆、合川来的武斗队武器较好,攻击力强,加之又死了人,复仇心切,于是重新组织火力猛攻。岳池武斗队见对方来势凶猛,担心造成更大伤亡,于第二天夜晚撤回了岳池县城。临联方攻取观音阁后,趁势向岳池县城进攻,经过两天三夜激战,攻入岳池县城。岳池武斗人员四处逃散。此次交战,武胜临联方死亡7人.这一事件,人们称之“四·六”事件。
“四·六”事件后,临联武斗队愈加强大,遍及区、社。合川“红大”武斗人员也常来武胜。曾任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无党派人士、中心初中教师徐甫全,一天在中心镇南门外学校农场劳动时,被人告之合川“红大”武斗人员其是“牛鬼蛇神”,合川“红大”武斗人员就开枪将徐击毙。中心中学高七六级学生陈尚奎、陈尚达两兄弟,被诬告有枪,合川“红大”武斗人员将其二人从家中抓至南溪公社会议室拷问,陈氏兄弟逃跑,陈尚达被抓回拷打致死。武斗扰乱社会秩序,扰乱人心,城乡一些无所事事的青少年,手中又握有一些刀枪棍棒等器械,便三五成群流窜乡间,干一些偷鸡摸狗之事。农村一家受害便一传十、十传百,越说越奇,越说越害怕。因为这些人以盗抢财物为主,群众称之为“财扒”。当时一段时间,人人说“财扒”色变。1968年8月的一天中午,临联负责人接到望江食店职工报告,说一辆载有十来人的大卡车,从重庆方向来到县城,车上的人在望江食店吃饭不付钱和粮票,上车后向岳池方向去了。临联负责人听后分析,这伙人可能是“财扒”,于是决定收拾这伙人。临联负责人与岳池方面联系,得知这伙人在岳池亦有骚扰,预计下午可能经武胜回重庆。下午3时许,临联武斗队20余人在石桥铺埋伏布防。4时许这伙人乘车来到石桥铺桥头,临联武斗队人员苏某鸣枪示警,要求停车检查,对方开枪打死苏某。临联武斗人员遂一齐开火,打死对方两人,车上的人只好抛出枪支投降。临联武斗人员将“俘虏”押至县政府食堂拷问,伤者送县医院治疗,1人伤重医治无效死亡。经审问,这伙人是重庆第二钢铁公司的工人、学生。这一事件中,临联武斗人员死亡1人,重庆人员死亡3人。因同属一个观点的造反组织人员,后和解结束。
(五)
1968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联合颁发《关于制止部分地区武斗事件的布告》。8—9月,县人武部、县生产指挥部抽调机关干部(包括两派组织的干部)组成宣传队,深入区社,广泛宣传、动员两派人员交出枪支弹药,回单位抓革命、促生产,搞革命大联合。根据中央关于大联合的指示精神,县人武部举办两派头头学习班。12月22日,县人武部组织“临联”、“二·一九”派代表在成都协商签定《武胜县两大派革命群众组织大联合协议》,双方代表26人在《协议》上签字。通过反复酝酿、协商,就两派群众代表、革命干部参加县革委会的问题达成协议。1969年3月15日,经四川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武胜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军队干部蔡溪虹任主任,县人民武装部部长秦荣跃,地方干部杨天志、王玉成,群众组织代表蒋洪炳、李天久任副主任。县革委会成立后,区公社(镇)及各企事业单位相继成立革委会或革命领导小组,实行一元化领导,党政统一管理。
各级革委会成立,两大派群众组织表面上联合起来,可在思想上、行动上派性尚未消除,并且左的思潮仍在继续。因此,在以后几年开展的“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打击现行反革命分子、反贪污、反盗窃、反复辟资本主义)、“斗、批、改”及“一批二清”(批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清“五·一六”分子,清“三老会”成员)等运动中,很多地方带有派性色彩,许多方面执行左的路线,很多干部、职工、教师受到残酷斗争,无情打击,造成大量的冤假错案。长达3年的清理阶级队伍、“一批二清”运动,全县有7人被迫害致死,一批干部、教师受到错误处理,仅文教、粮食系统受到各种错误处分的就有275人。1969年下半年,县革委决定把小学下放到大队办,这在全国少有,遭到全县教师及各界强烈反对,造成不良影响。1970年4月,中央明确指示,所有公办小学体制一律不变,这一荒唐决定才得以更改。
县革委成立后,派性虽然仍在作怪,但由于“二·一九”派处于弱势,无抗争力,各级革委会的领导协调作用又较强,在全国、全省其他地方反复动乱的形势下,武胜县基本上没再起两派争斗致社会动乱。1976年10月6日,“四人帮”被粉碎后,文化大革命宣告结束。以后,县两派骨干分子受到审查,打砸抢分子受到惩处。